一季度,经自治区统计局审定,阿勒泰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亿元,同比增长11.2%,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2.6个百分点。全地区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38亿元,同比增长32.3%,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44.2个百分点,比1-2月份下降16.8个百分点。
按经营地分,一季度,全地区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2亿元,同比增长30.4%,增速比上年同期份提高20.6个百分点,占全地区的95.9%;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27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94.9个百分点。
按消费类型分,一季度,全地区商品零售额6.08亿元,同比增长34.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7.2个百分点;餐饮收入0.3亿元,同比增下降4.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7.2个百分点。
分县(市)看,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全地区,分别增长63.6%、34.1%、33.9%;青河县、富蕴县、福海县、吉木乃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低于全地区,分别增长13.2%、12.3%、11.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