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新发改地区〔2024〕708号)要求,现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
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7246万元(含劳务报酬2177万元)。实施范围为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向深度贫困地区、产粮大县、受自然灾情影响较大以及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任务县(市)。受益对象是项目县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需救助人口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建设领域包括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等。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林业草原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等基础设施。各地要在本批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中,优先支持劳务用工量大、技术门槛低、工程机械作业少的乡村道路、土地平整、护坡护坝、排灌沟渠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特别是防沙治沙等小型生态治理工程、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等项目。
本批计划严格落实“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原则,计划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