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消费者,往往秉持着不坏不换的消费理念,但家电产品与普通消费品不同,存在一定使用年限。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家电产品的性能会出现衰退,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也会同步升高。阿勒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家电使用年限,及时维护或更新家电产品。
一、家电老化有隐患
超过使用年限的家电,由于内部元件年久老化,容易出现短路、过载等情况,很可能进一步引发漏电、起火,燃气灶类产品可能出现燃气泄漏,空调、吸油烟机等产品还可能存在坠落等隐患,造成安全风险。除安全风险以外,耗电量增加、制冷制热效果变差、使用时发生异响颤动等情况也是老旧家电容易产生的问题。
二、使用年限需注意
燃气灶具判废年限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规定,以企业明示为准,但不应低于8年,自售出当日起计算。其他家电使用年限暂无国家强制性规定,但根据此前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出台的团体标准建议,家用电冰箱、葡萄酒柜、房间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家用洗衣机、干衣机、吸油烟机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空调的安全使用年限从生产日期计起,其余从销售日期计起。消费者可以作为参考,在购买和使用家电时,关注相关家电使用年限。
三、做好维护更安全
值得消费者注意的是,使用年限是家电产品在理想状态下运行的使用期限,如果日常不注意养护或使用不当也会缩减家电的使用寿命。因此建议消费者定期清洁冰箱、空调、洗衣机、油烟机等家电;经常检查家电的线路和插头是否完好;大型家电安装时注意预留散热空间,防止影响散热性能。
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自家家电“在岗”时间,对于“超龄”的老旧家电,即使其运行情况良好,也应定期联系厂家进行安全检查。当故障频繁发生时,最好及时淘汰更新。
家电消费关乎千家万户。近期中央出台政策指出,要鼓励汽车、家电等传统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