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8月19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信访件76件,现将第十八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2024-062号: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喀拉塔斯村居民反映“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夜间采矿运营期间使用的药物味道较大,存在污染,影响健康,曾向村委会反映无果”。 受理编号2024-063号: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姜居勒克村村民反映“距该村10公里左右的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水比较臭,异味飘到村里影响身体健康”。 受理编号2024-064号: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喀拉塔斯村居民反映“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夜间运营期间使用药物,产生的污水很臭且排放到河里,县城内都能闻到臭味,另河道里的水也用于农耕、牛羊饮用等,对身体健康带来影响”。 受理编号2024-065号: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姜居勒克村村民反映“距离该村不到10公里的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水比较臭,从夏天开始,早晚异味比较重,影响周围村庄居民的身体健康”。 |
哈巴河县 |
经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核查,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铜矿采选,选矿时添加的药剂为硫化矿浮选常用药剂,经浮选后尾矿渣和生产废水排放至尾矿库,居民所提到的药味来源为尾矿及生产废水中残留药剂气味。 尾矿库生产废水按环评要求,通过管道循环回用,不外排。2024年5月31日、6月21日、8月14日,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哈巴河县分局先后3次对该公司及尾矿库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违法排放污水的情况。 为消除和减轻尾矿库气味,2023年,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采样分析。2024年,与昆明理工大学研究团队开展研究合作,目前正在进行小型试验,待实验成功后进行工业应用,减少残留药剂气味。 |
部分 属实 |
一是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投诉点位库勒拜镇喀拉塔斯村、姜居勒克村及距离矿区较近的喀拉布拉克村开展连续30天的药剂气味监测。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二是哈巴河县人民政府要求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尾矿库气味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技术路线和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三是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制定的方案,及时启动整改工作,确保尾矿库气味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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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2024-066号:哈巴河县齐巴尔镇阔克苏村居民反映“其在齐巴尔镇姜阿乌增村有123亩草场,该村在修建河堤时其在河边附近的30至40亩草场被破坏,曾向水利局和村委会反映此问题无果,草场的草到现在未收割,草场被破坏的情况也未得到解决”。 |
哈巴河县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齐巴尔镇草原站调取村民草原使用证,核实草原使用证面积包含哈巴河主河道约20亩滩涂面积,信访问题所指破坏的草场实为哈巴河主河道滩涂。 经县自然资源部门对比该河道2012年以来的卫星图片,该河道滩涂基本无植被覆盖,也未发生明显变化,不存在草场被破坏情况。 投诉人反映情况中所指修建河堤实际为哈巴河县水资源中心实施的哈巴河姜阿乌增村段防洪工程(一期),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护岸工程,居民反映的河段还未开工建设。 齐巴尔镇姜阿乌增村村委会曾收到居民草场破坏问题反映,对反映的问题也在核实,哈巴河县水利局未收到居民的相关问题反映。 |
部分 属实 |
一是哈巴河县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和齐巴尔镇人民政府履职尽责、通力协作,做好阔克苏村村民的政策解读工作,持续推进信访矛盾化解。2024年8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如后期项目施工需要占用草场,将按照程序进行依法征收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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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2024-067号: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居民反映“福海县济海路130号天晟二期夜市营业时间为19:00-03:00,现提出建议夜市营业时间过长,噪音影响周围居民夜间休息”。 |
福海县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居民投诉的天晟二期夜市为鑫源夜市,该夜市所在的鑫源美食街是商业楼,与天晟二期居民楼相邻,营业时间为19:00至凌晨4:00。2024年8月2日凌晨2:00,福海县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天晟二期小区选取3个点位进行噪声监测,监测平均结果为58.63dB,噪声超标。噪声源主要为“音乐声”及“油烟净化器”工作时产生的声音。 |
属实 |
一是福海县住建局等部门要求夜市经营户采取隔音措施、凌晨后关闭窗户、调低音量、劝导商铺进行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等措施减少噪音。二是福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生态环境局福海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加强对夜市的监管,对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商户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理。三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阿勒泰地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市场准入方面入手,规范事前监管。以上措施2024年8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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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编号2024-068号:阿勒泰市居民反映“阿勒泰市红墩路喀纳斯春天宴会厅营业到凌晨一点半左右,音乐声音较大,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夜间休息”。 |
阿勒泰市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喀纳斯春天宴会厅位于阿勒泰市东风路4区山水名苑2栋3层,山水名苑2栋4至6层为居民楼。该宴会厅2022年1月办理营业执照,2023年9月正式营业,餐厅面积为220平方米,宴会厅大厅内设有2台音箱设备,夜间经营过程中产生噪声。 |
属实 |
阿勒泰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喀纳斯春天宴会厅拆除1台音箱设备,墙面铺设隔音板,营业时关闭门窗,减少噪音传播,该宴会厅已承诺夜间营业时间调整至每晚凌晨0:00前结束。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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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阿勒泰地区期间:2024年7月26日-8月14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6-2108239,邮政信箱: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第002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