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十七批)
截至2024年8月16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信访件76件,现将第十七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2024-05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喀拉玛盖镇杨先生反映:福海县喀拉玛盖镇的锅炉房设立在居民区,噪音和污染比较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还造成了房屋开裂问题。 |
福海县 |
经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核查,福海县喀拉玛盖镇锅炉房为乡村集中供热建设项目,2021年3月开工建设,10月投入使用,取得了规划许可、开工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该锅炉房100米范围内有5户居民,距离最近的居民住房15米,部分1997年建成的住房确有裂缝。福海县相关部门此前已接到群众反映,2022年4月,福海县乡村振兴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锅炉房边界开展噪声、大气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2024年8月3日,福海县住建局通过现场查看和咨询专业机构,出具《关于喀拉玛盖镇居民反映房屋情况的说明》,证明喀拉玛盖镇集中供热锅炉符合设计要求,对附近房屋结构无影响。 |
部分 属实 |
一是喀拉玛盖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走访,向群众做好集中供热锅炉运行情况的解释工作。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二是喀拉玛盖镇人民政府对锅炉房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标改造。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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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2024-05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阿勒泰市居民二次来电:之前反映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住宅楼下食堂在运营期间产生油烟、噪声,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现对网上公示结果不是很满意,烟雾依然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希望能够设立烟道。 |
阿勒泰市 |
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食堂位于高层住宅楼下,2021年12月开始营业,占地1500平方米,主要为医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等1800余人提供餐饮服务。该食堂安装了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型号为:JFY-YJ-D-15A,具备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时间为:8:00至9:30、12:00至13:30、18:00至19:00。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该食堂在运营期间未见明显烟雾排出。地区人民医院于2024年7月28日委托新疆国科监测有限公司对食堂油烟开展5次监测、并选取8个点位(5单元201、902,6单元401、402、501和1101,7单元901、402)开展噪声监测。根据8月1日监测报告显示,油烟排放浓度平均为1.67mg/m3,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要求,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一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该医院在小区公示了监测结果,并对5-7单元96家住户入户解释,居民表示认可。 经研判,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高层住宅楼高度53米,外墙保温层为B2级防火材料,二楼和十七楼均有突出的装饰线条和水泥雨棚,如设立外置烟道会破坏墙面保温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产生新的噪声影响6单元2-17层住户生活,不适宜建设外置烟道。 |
属实 |
一是阿勒泰市住建局与地区人民医院共同入户走访该楼居民,向群众做好油烟、噪声达标排放等解释工作。2024年8月31日完成。二是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及高层住宅下的食堂搬迁至新址。2026年6月30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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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2024-06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阿勒泰市恰秀南苑居民汪女士反映:阿勒泰市恰秀南苑往机场高速路上安装4个减速带,距离临时公交站比较远,减速带位置不合理,大型车辆路过噪音很大,多次向社区、市住建局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
阿勒泰市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4个减速带位于阿勒泰市恰秀南苑小区和恰秀北苑小区大门中间路段,距离两个小区最近的居民楼30—40米,小区马路对面设有公交车站,因该路段为交通事故高发区。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2024年,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在此区域设立4个减速带,大型车辆路过减速带时噪声较大。 |
属实 |
一是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拆除距离公交站两端较远的2条减速带,保留中间的2条减速带,在确保小区居民和行人出行安全的同时降低噪声。同时在该路段减速带两端50米处分别安装限速标志、警示标识和爆闪灯标识。2024年8月15日已完成。二是阿勒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加强该路段车速监管。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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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编号2024-06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福海县永安东路“金色书苑”小区居民反映:与该小区邻近的解特阿热勒镇加勒帕克村开设养猪场3年了,臭味特别大,卫生环境差,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曾多次反映无果,希望督导迁移该养猪场。 |
福海县 |
福海县解特阿热勒镇加勒帕克村某家庭养殖场于2008年建成,当时该区域属于乡(镇)规划养殖小区,占地面积4550平方米,现有圈舍7座、在用6座,粪污沉淀池7处共计700平方米。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核查,截至2024年7月30日,该养殖场肉猪存栏约860头,粪污堆放于化粪池,未及时清运,造成臭味较大。因近年县城建城区扩大,该养殖场距离金色书苑小区直线距离约1.1公里,目前不属于宜养区。福海县人民政府已启动养殖场的搬迁工作。县政府已批示《关于解特阿热勒镇加勒帕克村养殖场搬迁有关工作的报告》,确定搬迁方案,搬迁选址、资产评估工作已完成。搬迁协议已通过合法性审查,资金正在筹集中。 |
属实 |
一是解特阿热勒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走访、微信群、点对点等方式,告知群众养殖场搬迁计划,取得群众理解。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二是福海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依法加强对养殖户执法监督,督促养殖户落实日常污染防治措施,每周定期清运化粪池中粪污。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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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阿勒泰地区期间:2024年7月26日-8月14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6-2108239,邮政信箱: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第002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