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8月7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信访件56件,现将第八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2024-02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阿勒泰市居民考先生反映:阿勒泰市云母二矿阳世花园,搬运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车,将路面搞得全是土,我们以前是开农家乐的,现在尘土飞扬,已无法经营农家乐,希望尽快修路。 |
阿勒泰市 |
经调查,情况属实。 经核查,云母二矿阳世花园与云母二矿为同一地方。群众反映的运输路段早期为水泥路面,近年来云母二矿片区开发,工程车辆较多,造成路面损毁。目前中铁一局工程车辆运输建筑废渣和石料,临时铺垫成为未硬化的临时便道,为防止道路扬尘,市住建局要求中铁一局实施洒水降尘,车辆来回碾压造成路面泥泞,给附近居民通行带来不便。 |
属实 |
一是阿勒泰市行政执法局要求中铁一局改变物料运输路线,落实道路洒水降尘措施,2024年8月4日完成。二是阿勒泰市住建局要求运输单位落实道路降尘措施,2024年8月4日完成。三是阿勒泰市住建局向施工单位下发通知,要求施工车辆采取覆盖篷布、防尘网、洒水等方式进行降尘,按要求冲洗轮胎防止带泥上路。2024年8月5日完成。四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该路段已纳入阿勒泰市城区东环线道路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道路的规划设计,2025年申请资金,力争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道路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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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2024-03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居民哈先生代表10名老人反映:吉木乃县富源小区5号楼单元门口有一个垃圾箱,新安装的垃圾箱的位置不合理,离自家单元门口只有4米,离太近,影响居民生活;小区共6栋楼30户居民和酒店300多人公用这个垃圾箱,希望合理布局,适当增加垃圾箱数量。 |
吉木乃县 |
经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核查,吉木乃县富源小区原生活垃圾存放点为彩钢板式地面垃圾房,内置6个240升垃圾箱,总容积1440升。存在垃圾随手扔、餐厨垃圾汤汁外溢、苍蝇蚊虫多、臭气难闻等问题。2024年,吉木乃县住建局实施城区公租房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在该小区垃圾房原址新建了地埋式垃圾箱,内置4个640升垃圾收集箱,总容积为2560升,2024年8月8日完工,满足该小区居民及酒店每日垃圾投放,有效解决地面垃圾房的弊端。经实地测量,新建垃圾箱距富源小区5号楼单元门18米、3号楼13米,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第4.3.3条中“垃圾收集点距离周边建筑距离≥8米”的规定。 |
部分属实 |
一是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由吉木乃县住建局联合托普铁热克镇建设路社区,组织富源小区居民到教育小区观摩,讲解建成投运的新式垃圾箱功能和优点,取得居民认可。2024年8月4日已完成。二是增加垃圾箱数量。吉木乃县住建局联合社区、公安部门,要求某大酒店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箱,不再与该小区居民共用垃圾箱。2024年8月8日前完成。三是做好生活垃圾每日清运。由吉木乃县住建局牵头,监督县环卫队、县丰联物业公司做好每日垃圾清运及周边环境消杀保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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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2024-03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阿勒泰市御花园小区居民反映:阿勒泰市御花园小区2号楼下面有某快餐店,饭馆烟雾往院子里排放,烟筒方向不合理,向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勒泰市分局反映后,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勒泰市分局把此事转交给阿勒泰市行政执法局,后期一直没人联系,希望尽快解决。 |
阿勒泰市 |
经调查,情况属实。 经核查,该快餐店位于御花园小区2号楼下,属于商住综合楼,中段3层商业、两侧17层住宅,该快餐店位于中段。2024年6月中旬,市行政执法局收到投诉后,对该快餐店进行了执法检查,要求该店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目前厨房内已安装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由于楼房没有建设主烟道,店主在后堂外墙自行安装了11米烟筒,排口朝向小区内,油烟会随风飘至居民窗户。 |
属实 |
由阿勒泰市住建局牵头,要求该快餐店对烟道进行改造,合理设置烟筒排口朝向,由目前的北朝向改为南朝向,避免油烟扰民。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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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编号2024-03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阿勒泰市居民反映:阿勒泰市南区六方城的酒吧夜间边界噪音超标,经营时间比较晚,噪音太大,影响生活。 |
阿勒泰市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阿勒泰市南区六方城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该区域内有酒吧、烧烤夜市等店铺,噪声本底值较高,正北、正南、正西方向无居民区,正东方向直线约200米及东南方向约260米为黄金河谷二期、三期居民区。2024年8月1日凌晨,阿勒泰市相关部门对3家酒吧进行现场检查,同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最近居民区敏感点(黄金河谷二期居民区大门口)进行了噪声监测。对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监测结果未超标。 |
属实 |
一是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勒泰市分局牵头,联合雪都社区、物业公司,按照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消除群众的疑虑与不满。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二是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勒泰市分局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噪声问题。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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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阿勒泰地区期间:2024年7月26日-8月14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6-2108239,邮政信箱: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第002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