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二批)
截至2024年7月28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阿勒泰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件、福海县生态环境信访件2件,现将第二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为2024-00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阿勒泰市切尔克齐乡牧民反映,阿勒泰市切尔克齐乡乌齐里克夏牧场草场地,四五年以来天空掉落陨石,挖石头的人越来越多,造成草场被破坏,市政府专门派人监管,却还有人偷挖。希望被破坏的草场地给予补偿,并恢复草场原貌。 |
阿勒泰市切尔克齐乡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阿勒泰市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切尔克齐乡乌齐里克夏牧场草场地被破坏事宜开展了现场核实,发现在乌齐里克夏牧场克依木布拉克片区存在挖陨石破坏草场情况。 |
属实 |
一是加强市乡两级专班力量,加大日常巡逻检查力度,及时制止挖陨石破坏草场的行为,依照“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对构成违法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在山区降雪前,组织力量对已破坏草场进行修复,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针对自然恢复效果不佳的区域,采取人工干预措施,2025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包联入户、微信群等方式,向各族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保护、监督和举报,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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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为2024-00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福海县永安东路金色书苑小区反映,旁边有一个村有个养猪场,已经三年了,养猪场臭味儿特别大,环境卫生差,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居民多次打电话反映,但都没有结果。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决,将养猪场迁移。 |
福海县解特阿热勒镇、福海县农业农村局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臭味的来源为福海县解特阿热勒镇加勒帕克村某家庭养殖场。该养殖场2008年建成,当时该区域属乡(镇)规划养殖小区,占地面积4550平方米,现有圈舍7座(在用6座)、粪污沉淀池7处共计700平方米。2023年出栏量3000头,目前该养殖场肉猪存栏约860头。该养殖场粪污堆放于化粪池,未及时清运,造成粪污臭味较大。因近年来县城建城区扩大,该养殖场距离金色书苑小区直线距离约1.1公里,该养殖场所在区域目前不属于宜养区。 |
属实 |
一是福海县政府已启动养殖场的搬迁工作。《关于解特阿热勒镇加勒帕克村养殖场搬迁有关工作的报告》经县政府批示,确定搬迁方案,搬迁协议已经合法性审查,搬迁资金正在筹集。搬迁选址、资产评估工作已开展。二是县有关部门已要求该养殖场控制养殖规模。自2023年6月该养殖场规模不再扩大,存栏量从1600头减少至860头。目前已执行到位,搬迁前持续坚持。三是依法加强对养殖场执法监督,督促养殖户落实日常环境保护措施,及时清运化粪池中粪污,搬迁前持续坚持。四是做好对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微信群等方式告知群众搬迁计划,争取群众理解。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
重复投诉 |
3 |
受理编号为2024-00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福海县天晟二期小区反映,小区旁边有夜市,营业时间到凌晨6、7点钟,严重造成了噪音扰民问题,之前向110多次反应,平静维持了2天左右后又正常营业,又出现噪音扰民,这个问题也反映了5、6年夜市的位置不合理,夜市在居民小区门口,希望将夜市的位置迁移。 |
福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福海县有关部门此前已收到关于鑫源夜市噪声扰民问题的投诉举报,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劝导鑫源夜市内商户采取降噪措施,但由于商户法治意识淡薄,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2024年7月29日,福海县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夜市开展联合检查,鑫源美食街商业楼不属于商住混用楼,但与居民楼相邻。2024年7月29日夜间22:00对鑫源夜市开展噪音监测工作,初测结果显示夜市噪音超标。2024年8月2日凌晨2:00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噪音复测,显示夜市噪音超标。噪音源主要为“音乐声”及“油烟净化器”工作时产生的声音。目前商业街已成型,搬迁难度较大。 |
属实 |
一是要求经营户采取安装隔音装置、凌晨后关闭窗户、降低或关闭大功率噪音设备、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等措施降低噪音产生,同时劝导顾客控制音量,最大程度减少噪音产生,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8月底前完成。二是加强对夜市经营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噪声超标的商户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履职尽责,持续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对夜市周边开展声环境质量调查,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确保问题不再反弹。立查立改,长期坚持。三是依据《阿勒泰地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市场准入方面入手,把好“入口关”,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源头治理。8月底前完成整改。 |
(*) |
4 |
受理编号为2024-00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阿勒泰市金山路二道巷附近小区居民某女士反映,阿勒泰市政府在施工铺路,施工声音很大,也没有明确的施工时间要求,午休时间也在施工,施工噪声扰民,施工车的汽油味道非常重,严重影响到了周围的居民,不利于健康,也没有时间限制,要求给予解决。 |
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问题系中铁一局实施的阿勒泰市老城区道路改造项目金山路二道巷标段,建设内容为铺设120米柏油路。因该路段属居民密集区,施工方为争赶工期、保证铺油工艺连续性,2024年7月27日当日未严格遵守已制定的上午14点至下午16点、晚上22点至次日早晨9点暂停施工的要求,存在工程暂停时段内施工噪声和沥青味影响居民生活情况,目前该道路已完成施工。 |
属实 |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要求中铁一局及城市建成区所有建筑工地严格遵守施工时间要求,减少噪声和异味的产生。同时安排执法人员做好日常监督,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及时予以纠正。立查立改,长期坚持。二是积极开展告知工作。组织施工方联合社区向周边居民告知施工情况,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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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阿勒泰地区期间:2024年7月26日-8月14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6-2108239,邮政信箱: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第002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