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无线电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新无管〔2025〕2号有关要求,阿勒泰地区无线电管理中心于7月15日—16日,对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杜来提乡阿肯其村马浩哲、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张军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1.马浩哲和张军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2.马浩哲和张军执照信息(设台地址、设备型号、发射参数、有效期等)与实际使用情况一致。
3.马浩哲和张军持有与其操作等级相符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在允许的频率和功率范围内操作。
4.马浩哲和张军使用的业余电台设备具有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5.马浩哲和张军使用的业余电台设备不存在擅自改装设备或使用未经核准设备的情况。
阿勒泰地区无线电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