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理、维修、养护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区已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并持续发挥效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新农建〔2019〕299号)《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工程设施建后管护暂行办法》(新农建〔202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地区农田建设实际,编制本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以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阿勒泰地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薛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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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阿勒泰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工程设施建后管护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阿勒泰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