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阿勒泰地区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地区级河流河长、湖泊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附表:1.阿勒泰地区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
2.地区级河流河长、湖泊湖长
地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